君马玄黄我马白,我往日南君漠北。颜色不同心事殊,况有山川能间隔。
鸡鸣钟动灯荧荧,闻君被洒仍未醒。明珠为泪金作心,持以赠君君不应。
两马行。清代。李希圣。 君马玄黄我马白,我往日南君漠北。颜色不同心事殊,况有山川能间隔。鸡鸣钟动灯荧荧,闻君被洒仍未醒。明珠为泪金作心,持以赠君君不应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 ...
李希圣。 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次东卿韵挽北村秋官五首 其三。明代。边贡。 公昔较我艺,弱冠举于乡。公子复青年,探花冠群芳。浩荡云中衢,接羽相翱翔。思公不可见,断绝我中肠。
四月初四日闻绩溪凡十五都贼焚欲尽傍出焚歙县之南乡遂焚至昌化。元代。方回。 昔日初闻寇,诸人早出师。焚烧宁太广,收剿已无遗。斧钺何曾钝,雷霆岂肯迟。迁延非决策,那得更狐疑。